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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商食品经营监管真空问题待政府重视
发布日期:2016-08-17 浏览次数: 来源: 定海政协

区政协特约信息员莫金刚反映:目前,我区在微商食品营销这一新兴业态的监管方面存有真空。引导微商走规范化的经营路子,把好质量安全关,政府部门应切实重视,抓好微商食品经营监管工作。

一是出台微商食品经营管理制度。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尚未正式出台的情况下,应结合我区实际情况,尽快制定出台微商食品经营管理指导意见,从源头上规范微商网络销售食品行为,指导微商走规范化经营的道路。针对微商食品销售“广、散、小”以及线上经营的特点,遵循“便捷高效、费用低廉、网络认证”的原则,给予微商办理相关资质的优惠甚至是免费政策,提高其规范经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。

二是加强微商食品经营监管力度。建立网络执法队伍和网络交易主体数据库,强化对微商食品经营者的普查、收集和登记,充分将微商纳入到监管体系内。坚持网上监管与实体核查相结合,对相关微商要定期到线下生产场所进行检查和食品质量抽查,指导微商按照食品制作加工相关规范进行操作。完善12315公众举报微信平台建设,强化12315维权效能,提高工商维权投诉、查询、监管、处理及消费警示的信息化水平。

三是规范微商食品经营管理行为。加强微商的日常台账管理,指导微商对原材料采购、产品信息、客户信息、销售信息等情况进行电子化登记,并定期进行报备,实现线上经营食品安全可追溯。建设一站式微商服务综合平台,统一管理有资质、有品质的本地微商,实现微商业务的大融合发展。依托第三方认证机构,调查、核实和评估相关微商并免费评定诚信等级,予以公示。同时定期对微商诚信进行复查、抽检和调整,确保诚信等级的长效管理和有效落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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